什么住院医疗保险?该怎么购买呢?住院医疗稳妥是指稳妥人对被稳妥人因意外事端或疾病需住院医治而开销的各项费用负稳妥给付职责的健康稳妥。
意图在于处理被稳妥人因住院而发作的高额费用开销问题。为了避免被稳妥人成心延伸住院时刻发作不合理医疗费用开支,关于初次投保或非接连投保住院医疗稳妥时有免赔期规则,且一般严重疾病住院免责期长于一般疾病住院免责期。
但是,关于意外损伤住院和接连投保的则无免责期规则。这类稳妥合同一般还有最长住院天数和每日补助金额等规则。
住院医疗稳妥的内容
1.稳妥职责
在本合同有用期内,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或合同生效60日后(续保在外)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所付出的住院医疗费用,依下列约好承当稳妥职责:
(1)住院费保障。住院费稳妥金按被稳妥人实践住院床位费用给付,并规则每日给付限额和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
(2)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障。对被稳妥人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杂项费及手术费,稳妥公司按约好的份额计算给付稳妥金。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医治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在本合同有用期内,被稳妥人不沦一次或多次发作住院医疗费用,稳妥公司均按规则分别给付稳妥金,当累计给付稳妥金达到稳妥金额全数时,合同效力终止。
2.职责革除
因下列原因之一,致使被稳妥人付出的住院医疗费用,稳妥公司不负给付稳妥金职责:
(1)投保人的成心行为致被稳妥人损伤、患病住院;
(2)被稳妥人成心犯罪或拒捕;
(3)被稳妥人殴斗、醉酒、自杀、成心自伤及服用、吸食、打针毒品;
(4)被稳妥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被稳妥人驾驶无照或法律制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用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6)投保前已患的各种慢性疾病;
(7)被稳妥人被确诊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8)被稳妥人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危害或疾病;
(9)美容手术、外科整形、天然生成畸形纠正,牙齿医治及手术;
(10)置办移植器官、安装人工器官、购买轮椅、心脏起搏器、助听器及配镜;
(11)被稳妥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危险运动;
(12)战役、军事行动、暴乱或装备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因而导致的疾病;
(14)一般身体检查、疗养、恢复医治、特别护理或静养;
(15)社会医疗稳妥管理部门规则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16)未经卫生管理部门赞同的医疗收费项目。
3.稳妥期间、稳妥金额和稳妥费
稳妥期间为一年,自稳妥公司赞同承保、收取稳妥费并签发稳妥单次日0时起开端生效,至约好的终止日24时止。
稳妥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万元,稳妥金额一经确定,稳妥期间内不得改变。本合同的稳妥费根据被稳妥人的年纪,按照《个人住院医疗稳妥费率表》交纳稳妥费,投保时一次交清。
稳妥期间届满寸,投保人提出请求,经稳妥公司赞同后可续保本稳妥。续保时,稳妥费应按续保当时年纪对应的费率计算并一次交清。稳妥公司有权调整该稳妥的稳妥费率,经调整的稳妥费率将告诉投保人,白续保起适用。被稳妥人在稳妥期间内住院且连续至稳妥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经稳妥公司赞同续保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实践发作时刻,按原保单和新保单分别承当稳妥职责。
4.照实奉告
缔结稳妥合同时,稳妥公司须向投保人明确阐明稳妥条款内容,特别是职责革除条款,并就投保人、被稳妥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稳妥人应当照实奉告;投保人、被稳妥人成心未实行照实奉告义务,稳妥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关于合同解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不负给付稳妥金的职责并不交还稳妥费;
投保人、被稳妥人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义务,足以影响稳妥公司决定是否赞同承保或提高费率的,稳妥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对稳妥事端的发作有严重影响的,合同解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稳妥公司不负给付稳妥金的职责,并在扣除手续费后交还稳妥费。
合同其他事项与严重疾病稳妥根本相同。
住院医疗稳妥索赔与赔付
1.投保人、被稳妥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10日内告诉稳妥公司。不然投保人、被稳妥人应承当因为告诉拖延致使稳妥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拖延在外。被稳妥人在非指定医院就医,有必要事前征得稳妥公司赞同,不然稳妥公司不承当稳妥职责。
2.稳妥金的请求。被稳妥人发作稳妥职责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付出,由被稳妥人作为请求人,于被稳妥人出院后30日内,填写稳妥金给付请求书,并凭下列证明和材料向稳妥公司请求给付稳妥金:
(1)稳妥单及交费凭据;
(2)被稳妥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由稳妥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医疗确诊书(写明确诊全称、简单病史及医治过程)及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始凭据,结算明细表和处方;
(4)与确认稳妥事端的性质、原因、损伤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稳妥公司收到请求人的稳妥余给付请求书及上述证明和材料后,对确定属于稳妥职责的,在与请求人达到有关给付稳妥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实行给付稳妥金职责。关于不属于稳妥职责的,向请求人发出回绝给付稳妥金告诉书。被稳妥人对稳妥公司请求给付稳妥金的权利,白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除。
3.争议处理。在本合同实行过程中,两边发作争议的,应协商处理;协商未达到协议的,可请求裁定或向稳妥单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